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

政府內控, 我們作好了嗎?

    


審計部中華民國有關政府審計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,也是唯一隸屬於監察院中央政府部門,主要職責為審核各級政府機關之財務收支、考核財務效能、審定決算、稽察財務上之違失、核定財務責任等。審計權之行使對象,與監察院之行使彈劾糾舉權相同,為中央至地方政府所屬全國各機關及有關人員;範圍為中央至地方政府所屬全國各機關、基金及公有營(事)業、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暨公設財團法人等。
資料來源: 維基百科
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現行規定,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,並且是人事行政最高主管機關。考試院除院本部外,還包括四個所屬機關,分別是考選部、銓敘部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簡稱保訓會)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(簡稱基金監理會)。
有關政府財政運作及內控機制
理論上內部控制可以防弊於未然,並能定期或不定期發現組織中異常及弊端 。是未能落實稽核? 是稽核人員怠惰抑或明哲保身? 或是組織中由上到下舞弊? 何以弊端全由媒體或知情人士爆料才得以揭發? 審計部門的使命與績效在哪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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